据专家估算,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,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.6万个。这些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“光荣一代”,除了中年丧子的孤苦外,如今更面临着疾病、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。(《新京报》7月30日)
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没有经历过幸福,而是经历过幸福后又突然失去。无论未来的计划生育国策会否变动,它都改变不了百万失独家庭存在的事实,而且这一数据还会进一步上升。这些失独者,也曾在幸福的花园徜徉,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,带走了他们的独生子女和全家的幸福——此后,没有了生活,只是活着。这种心灵的孤独,硌得人心疼。
应该说,目前针对失独者还是有一些关怀的,不过这些关怀多是自发的、碎片化的。由于地区实际不同、认识不同、财力不同、志愿基础不同,各地对失独者的关怀也就不同。即便那些做得较好的地区,这方面的关怀也多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,并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失独者解决养老、医疗等重大困难。比如北京,给予失独者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,直至当事人亡故为止,这已经算做得很不错的了。可在物价高企、看病难看病贵的当下,面对失独者碰到的各种实际难题,200元的扶助金多少显得有些杯水车薪。
这一现实下,需要国家整体考虑,制定一个完善的面向失独者的关怀制度。
从精神关怀上讲,应该组织更多的亲情抚慰活动。计生、工会、妇联等部门,应该帮助失独者建立与社会的正常联系,特别是组织失独者与失独者之间的联系,让他们相互取暖。同时,从制度层面给这些失独者提供更多帮助。比如说,在乘车等公共服务上,给他们较多的照顾。
在物质帮助上,应该考虑到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,真正深入到他们身边,了解他们的所求所需,以提供更多帮助。有些失独者希望建立一个专属于他们的养老院,这样既解决进敬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,又免于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时的失落,公共资金完全可以也应该予以慎重考虑,有条件的就应该大力满足。有些失独者面临严峻的生活挑战,这也应该得到制度性的帮助。此前有学者称,“从1980年到现在,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。由此可以计算得出:1.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.5万亿至2万亿元。”这个数据可能有些夸大,《投资者报》根据有关数据推算,社会抚养费年规模或超过200亿元。不管其数据最终是多少,数额不少是事实,去向不明是事实,因此应该由国家层面出台政策,不妨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,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,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。
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、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表示,失独问题不解决是对人民不负责任(《新京报》7月30日)。其实,失独问题解决不好,也是对计生工作的不负责任。让失独者不孤独,考量着国家文明和国家责任。顶层设计和底层自觉互动,失独者的孤独,才能得以抚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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